关于有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物业服务项
发布时间:2025-04-14 20:23:18 浏览:23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XJXZ-02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物业服务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4.0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部及城区支行物业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物业服务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物业服务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 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需出具书面的承诺);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 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无失信惩戒等情况(提供查询截图);
(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 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 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中标,在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行机构合同,不得接受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 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 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需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 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需 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7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七、其他
报名费:300元整。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营业执 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及上述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 份;邮件报名时把上述资料的PDF以邮件形式邮箱,正文备注单位 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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