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昌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20:44:02 浏览:24

项目概况

2025年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832025000063

项目名称:2025年实验室检测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若本次采购标的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限第三类医疗器械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仅限第二类医疗器械适用),第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生物制品)。;(3)若投标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若投标产品为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2日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吴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联系方式:0832-395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隆昌市档案馆对面)

联系方式:0832-3900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海女士

电话:0832-3900899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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