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4 20:44:08 浏览:24

一、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035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评审总得分
四川省有这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仙源街道南街西段3号中盛.上善水城A11栋二层2号 4,200,000.00元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单价):58元
95.8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有这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C22040000 餐饮服务 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为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机关和城区仙源派出所的职工提供一日三餐的餐饮保障服务。 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供应商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泽平赵昌深杨芳熊艳萍周继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标准以预算金额为基数计算。对按此标准计算代理费用不足?6000.00元的小额零星项目,代理费用统一按?6000.00元计算,超出?6000.00元的按实际计算。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在办理成交通知书时一并办理招标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51150024210200005388

2.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4.本项目为单价报价,报价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

地址:四川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上正街107号

联系方式:135477163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7楼701号、702号

联系方式: 1478081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14780811917

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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