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翠屏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10:39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57.64270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位管理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428309579 | ||
采购单位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府路4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5234290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勇建镌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新发社区1号楼2层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428309579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1 |
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2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067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576,427.07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1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监督、投诉受理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高发路2号附2号;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秋湖镇邱府路41号
联系方式:15523429001
名称:四川勇建镌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新发社区1号楼2层6号
联系方式:18428309579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8428309579
四川勇建镌琢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