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邛崃片区野外工作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金牛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5日 11:0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15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776332 | ||
采购单位 |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都市天龙大道13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8-623400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锐与合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28号(德商新泓道·齐通大厦)6层611-6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633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RYH-2025-0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邛崃片区野外工作车辆定点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之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之6、磋商保证金中“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更正为:
1、金额:¥20000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须按磋商文件要求、以投标供应商名义提交。提交供应商名称应与投标供应商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3、交款方式: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上载明的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付款用途应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凭证作为保证金缴纳依据附于响应文件中。
4、收款单位:四川锐与合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益州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28911299510802
5、交款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转账、电汇的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6、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6.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响应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响应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锐与合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6.2供应商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6.3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7、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8、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并交采购代理机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其他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都市天龙大道1333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28-62340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锐与合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28号(德商新泓道·齐通大厦)6层611-61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28-87776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电 话: 028-8777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