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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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两标段)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两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大厦整体改造工程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广州大厦总建筑面积55,926.63平方米,本项目为广州大厦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两标段,兼投不兼中,招标人与两名中标人分别签订中标合同(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以上两个标段不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同时参加两个标段投标的,两个标段须分别进行投标登记,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标段一:广州大厦KT户型客房内活动家具及广州大厦全部客房床垫供货及配套服务;
标段二:广州大厦公区(含裙楼、塔楼走道、后勤)、套房(ES+GM)内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 |
招标内容 |
负责广州大厦客房及公区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家具、床垫的深化设计、送样、加工制造、包装、运输(包括装卸)、安装、成品保护、调试、验收、移交、人员培训、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及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工期(交货期) |
标段一:总工期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9月20日; 标段二:总工期10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 |
标段一:人民币1,418万元(含税);标段二:人民币1,141万元(含税)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相应经营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密封要求提交投标样品,样品数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具体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3年(从2022年1月1日起算)完成至少1个活动家具供货及配套服务工程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
注:具体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s://www.gdgczb.com)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04-16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4-28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9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05-19 10:0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
发布公告媒介 |
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dgcz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
招标人 |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83189888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越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15626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20-83189888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三、某标段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名的,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两标段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少于4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五、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大厦酒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0-83189888/135603584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道北京路374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本公告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https://www.gdgcz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及成本警示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年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十、其他说明: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及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于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3.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招标人有权依法依合同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4.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与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委派的人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