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路、红山路及驼峰路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N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16 07:44:33 浏览:25
项目名称金沙路、红山路及驼峰路标准化管理提升项目
标段编号E6108003536xx1t1k6ly002
招标人名称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榆林和泰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名称高小雅、联系电话15009229411
开标时间2025年4月15日 9时30分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8室
中标候选人
排序中标候选人拟定项目经理姓名和注册证书编号中标价(万元)获奖情况
第1名榆林市成功建工有限责任公司刘玄亮
陕261101340074
1342.481116
第2名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全全
陕262202124898
1324.800875
第3名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高怀东
陕261091117995
1311.977467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4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榆林市成功建工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21.92,商务标得分:63.67,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5.59; 第二中标候选人: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19.68,商务标得分:63.99,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3.67;第三中标候选人: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得分(含业绩):19.77,商务标得分:63.51,信用得分:10.00,总得分:93.28。本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3日内回复,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榆林市开发区东环路绿园小区西区四排403室,电话:15009229411。或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系统提出,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69453047@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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