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华东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08:50:22 浏览:24

(招标编号:招2025-011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华东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3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本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为华东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提供金融科技服务输出,通 过搭建会计档案系统、税票对接系统、收入稽核系统、无现金支付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 财务信息查询系统,为华师大师生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搭建智慧化、智能化教学教育环境, 共同参与健全学校“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校园信息化建设,实现华师大信息化管理 学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本次招标拟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东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东师范大学“智慧校园”银校合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通用条
款: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 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投标人须承诺(1)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2 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2) 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 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清退及负面供应商清单。
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 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 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采购活动。
6、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 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 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二)专用条款:
8、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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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bzx518@126.com
本文转自→https://www.zsztb.cn/class6/624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