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09:46:24 浏览:29
(招标编号:UDTZX-ZBDL-2025-03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正线全长27.615km,全线21座地下站,由南向北,分别为:三屯碑站、新疆大学站、二道桥站、南门站、北门站、新兴街站、南湖广场站、南 湖北路站、王家梁站、八楼站、新疆图书馆站、中营工站、小西沟站、铁路局站、体育中心 站、植物园站、迎宾路口站、三工站、宣仁墩站、大地窝堡站、国际机场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
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且 证书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经营期限内累计资 源租赁费或租金)及以上,且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
说明:
(1)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是指广告资源经营权或广告发布场地的承租或租赁业 绩,业绩内须包含实体平面广告类媒体。
(2)若城市轨道交通多条线路分别签订合同,则按多个业绩计算,若多条线路统一签订一 份合同,则按一个业绩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广告资源经营合同和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合同至少包括合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资源租赁费或租金金额及合同双方签暑页,若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前述内容的,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用户证明函来补充证明。
②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对应的1个完整运营年度的资源租赁费(租金或 经营权费)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广告资源经营满1年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 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投标人本单 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3.2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4月18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含授 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06日11 时00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1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06日11 时00分,
七、其他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地铁广告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部分行业广告经营代理权采购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正线全长27.615km,全线21座地下站,由南向北,分别为:三 屯碑站、新疆大学站、二道桥站、南门站、北门站、新兴街站、南湖广场站、南湖北路站、 王家梁站、八楼站、新疆图书馆站、中营工站、小西沟站、铁路局站、体育中心站、植物园 站、迎宾路口站、三工站、宣仁墩站、大地窝堡站、国际机场站。
2.1.4服务期限:
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5年05月10日至2028年02月09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其中第一个12个月为第一个经营年度,以后各经营年度的定义依此类推,总服务期 为33个月)。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
在招标人授权的经营期、广告资源范围及经营业务范围内,投标人负责本项目车站及列车广 告资源的除政务旅游、金融行业以外所有行业的独家广告经营、金融行业的非独家广告经营, 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广告的策划、推广及营销、运营、发布广告,获取收入。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 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组织证书,且证书 合格、有效。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经营期限内累计资 源租赁费或租金)及以上,且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
说明:
(1)城市轨道交通广告资源经营业绩是指广告资源经营权或广告发布场地的承租或租赁业绩,业绩内须包含实体平面广告类媒体。
(2)若城市轨道交通多条线路分别签订合同,则按多个业绩计算,若多条线路统一签订一 份合同,则按一个业绩计算。
(3)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广告资源经营合同和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①合同至少包括合同的经营范围、经营期限、资源租赁费或租金金额及合同双方签署页,若 无法体现或未能完整体现前述内容的,需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用户证明函来补充证明。 ②经营期至少满1年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合同对应的1个完整运营年度的资源租赁费(租金或 经营权费)发票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投标人广告资源经营满1年的证明文件。
3.3财务要求:
3.3.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 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投标人本单 位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
说明: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3.3.2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
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 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米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贵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最记录(含尚在处物期内的)。
3.5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含授权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通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06日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米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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