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 | ||
行政区域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16日 12:20 |
预算金额 | ¥4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晓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4-7513072 | ||
采购单位 |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100号(政府310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4-751307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承德中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A座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4-2076366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本级
项目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服务承接主体进行选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依据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广影字〔2011〕26号)、河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施和监管规范(试行)的通知》(冀新广规【2018】1号)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5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考虑到本项目承接主体必须为在省文化厅备案的院线公司并提供有效的《电影片(数字)公映许可证》,只能由承德市金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来承接(详见《承德市文化局关于组建承德市金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的批复》(承市文【2008】95号)、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同意承德市金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备案的批复),该公司的资格、技术及服务能力均满足法律法规和项目实际需求,采购文件无不合理条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宜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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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金田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 | 承德市双桥区石洞子沟街道翠桥西路安业大厦一单元2102 |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16日至2025年04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史晓亮
联系地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100号(政府310室)
联系电话:0314-751307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 围场县围场镇迎宾路26号行政服务中心725室
联系电话: 0314-7528607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刘鑫洋
联系地址: 承德市双桥区华峰中心A座802室
联系电话: 0314-2076366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