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二次)项目JH25-210882-00046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4:44:54 浏览:25

项目编号   :JH25-210882-00046

项目名称: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站前区营口市站前区东风路2号

中标(成交)金额:5,94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

服务类

名称: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二次)(C18049900其他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主要是为落实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区信访矛盾纠纷化解时效、促进信访秩序持续向好,拟通过投保信访救助保险,建立“信访化解+保险”的模式,有效运用保险的补偿功能,形成多元化解决信访难题。此次投标保障范围可覆盖全辖所有乡镇街道,总救助人数拟按3000人测算,最终投保时以每个参保区域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服务要求:每个乡镇街道保障需求如下:  (1)信访群众及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障  保障内容:在信访维稳工作过程中信访群众,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伤残及支出的医疗费用,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应支付的人身伤亡救助金和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保单约定额度补偿。  保险金额:累计限额200万-300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每人伤亡责任限额20万;其中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2万元。  (2)信访救助(含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限内,经被保险人召开信访联席会议认定,通过信访救助保险解决的信访事项,保险人予以赔付,出险时间以信访联席会认定通过时间为准,具体赔付救助标准以信访联席会议认定救助金额为准。  保险金额:每张保单在保险期内累计限额为1000-2000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每人救助责任限额100万。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由采购人制定 验收程序:由采购人验收 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爽、马妍、刘焱、袁素芹、文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石桥市信访救助工作与保险公司合作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47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石桥市信访局

地    址:营口市大石桥市华宫院内

联系方式:18641777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众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设街135号,原老客运站

联系方式:0417-2819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明月

电      话:0417-28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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