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50 三年 污泥处置量按实际产生量结算。主要为连坂污水厂(一二期)周二、四、六与金山污水厂周一、三、五及周日产生的污泥
发布时间:2025-04-16 19:54:10 浏览:23
注:(1)、本次釆购数量为暂定数,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投标人需备注污泥单程运输距离(由污水厂堆泥棚至投标人卸泥场地距离);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只投两个合同包之一或者两个合同包都投,但一个投标人仅允许中标一个合同包;
(3)、中标人需派专人配合污泥签收、卸车工作,同时清理卸车场地卫生,并保证车厢卸载完毕无残留。以上产生的相应费用投标人需在投标单价内考虑。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的管理、运营和维护污泥处置处理项目设施费用、污泥处置中各项环保费、检验、验收、保险、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以及合同包含的全部风险和责任等所有相关因素涉及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所投服务技术性能应符合或优于上述要求;
4、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服务的技术性能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5、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授予的污泥处置处理权。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委托服务合同有效期3年,在委托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不得中途提高污泥处置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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