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水市水库及河流管理范围复核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8:49:39 浏览:23

泸水市水库及河流管理范围复核划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泸水市水库及河流管理范围复核划定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泸水市21件河流,2件水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17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水市水利局 180 0886 2502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所 经办人: 王股长
办公电话: 13988698911
招标代理机构: 盛发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经办人: 包玉倩
办公电话: 19948886607 移动电话: 1994888660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500042001001
标段名称: 泸水市水库及河流管理范围复核划定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2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08 09:0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25.5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完成泸水市21件河流,2件水库管理范围复核划定工作,含水库岸线测绘、无人机航空摄影和正射影像图制作、数据入库、修改管理范围线、编制管理范围修改报告编制工作。(实际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 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 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相关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承担过至少1项水利工程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至2023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公司成立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年份要求的,可提供验资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6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税收违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提供相关信誉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8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规定。 9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10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测绘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承担过至少1项水利工程相关的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进一步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4)7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等文件中关于减免投标保证金相关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进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5-04-16 14:20:1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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