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警航总队飞行学员培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8:53:18 浏览:22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29530-XM001

二、项目名称:警航总队飞行学员培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79.0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南海路16号

中标金额:379.08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南海路16号 91230108MAE4JB2E7L 379.08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2.3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飞龙飞行培训(黑龙江)有限公司 1 379.08万元 379.0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对飞行学员培训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需在3个月内完成飞行学员的理论培训,最多不超过4个月。除理论培训外,飞行训练周期不得少于12个月,且不超过18个月,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项目用途:警航总队飞行学员培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培训内容为针对采购人的4名飞行学员提供符合中国民航CCAR-141部规则的直升机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课程及仪表等级课程。经培训后,供应商为考核合格的飞行学员颁发结业证书。完成培训的飞行学员均应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直升机私用驾驶员执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及仪表签注,并完成直升机AW109系列机型的理论改装培训和该系列任意一种机型不少于2小时的实装机飞行。本次培训的4名直升机飞行学员应同时开展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对飞行学员培训的相关要求,供应商需在3个月内完成飞行学员的理论培训,最多不超过4个月。除理论培训外,飞行训练周期不得少于12个月,且不超过18个月,应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健、崔莹、白悟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86112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2.31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三)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汪警官,010-65223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院凯奇大厦B座9层            

联系方式:刘思雯、张鑫,010-84045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思雯、张鑫

电 话:  010-8404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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