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9:12:46 浏览:24

(招标编号:PYGP-2025-ZC-02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4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东丽湖街道办事处、东丽湖街退役军人服 务站、东丽湖街综合治理中心、东丽湖街党群服务中心、天津市东丽湖现代服务业服务中心、 天津东丽现代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栈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括街道及街道下属事业单位、中心及下属国有公司办公用品 的采购,拟分为2包,每包预算金额均为22万元,确定2个采购服务单位,本项目兼投不 兼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002)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中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 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002东丽湖系统办公用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 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 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 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售价:¥3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七、其他
(1)第一包预算:¥2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第二包预算:¥220,0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