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河口海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7 09:58:08 浏览:23
(招标编号:PCHH2025-CG-040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河口海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140万元,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海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PCHH2025-CG-0401:2.项目名称:河口海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5.最高限价:¥140.000000万元;6. 采购需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海关两个食堂(迎宾路38号河口海关公寓食堂、滨河路20 号河口海关中院食堂)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和公务接待用餐等,每餐 就餐人数约109人(具体就餐人数及餐数以实际发生为准)。服务内容包括食堂食材采购及 加工制作、运行管理、食常工作人员聘用以及食堂安全、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等服务。食堂 工作人员要求9人(及以上):具体为主厨2人,二厨2人,面点师1人,帮厨4人。7.服务要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条件等符合现行的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 范,满足采购人的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9.服务地点:迎宾路38 号河口海关公寓食堂、滨河路20号河口海关中院食堂。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口海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口海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件必 须在有效期内。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 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交成立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3月至磋商截止日期前任 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 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提供国家税务局开具的“无欠税证 明”)。成立至今未满6个月的新公司,可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2024年3月至磋商截止日
期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未满6个月的新公司, 可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文件的通知》(云财采(2015)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为10%。
3.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资质:
3.2食堂服务人员具备健康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现场获取请持下列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哈尼族 彝族自治州蒙自市文萃路163号)进行现场确认①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等证明文件;②《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若 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④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需提供 在职养老社保证明。(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
七、其他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8日)。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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