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博润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3555502426Q | 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和燕路373-6号 | 88.38(均分制) | 5401968.26元 |
服务类 |
名称:马群自管小区垃圾分类运营项目 服务范围:马群自管小区垃圾分类运营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服务费:48808.86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成路1号
联系人:余科
联系电话:025-85580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苏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99号12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84207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84207240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