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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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公路养护中心2025-2027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服务 二、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4983001 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2025年03月28日 四、更正内容: 1.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部分内容有误,现重新上传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7.2.1(1)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3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与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报价文件2.投标函附录中条款名称开工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2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不一致。 现更正为:以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条目号17.2.1(1)预付款金额约定内容“年度合同价的30%,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投标人提交相应请款材料,分3次按40%、30%、30%进行支付。”为准。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开始日期原为:“2025年4月30日”;现更改为:“2025年5月16日”。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原为:“2025年4月18日09时30分”;现更改为:“2025年5月6日09时30分”。 4.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服务开始日期原为:“2025年4月30日”;现更改为:“2025年5月16日”。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公告。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街道丰江路46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话:0777-6512659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大厦D区六层607室 联 系 人:李工 电话:0771-2718849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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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