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成交金额 |
1 | 南京宏和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91320115679006977J | 秣陵街道吉印大道3118号9#1001 | 85(均分制) | 3352200元 |
服务类 |
名称:麒麟紫荆城一期聘请第三方电梯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及要求:麒麟紫荆城一期共有晨光苑、泉水苑、建南苑、长城苑、锁石苑、定林苑6个园区,共有电梯151台电梯需开展维保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服务。 |
陈恒福、孔石、朱陈震
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的70%计取。收取金额:23672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宁区开城路60号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电话: 025-52794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联系人:池爽
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爽
电话:025-58835827-803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