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楼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08:33:25 浏览:25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楼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二次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以邯审批政投字【2024】10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邯郸市妇幼保健院,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内容:本项目总投资10358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730.7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20744.74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15712.39平方米;地下面积5032.35平方米),规划建设1栋地上九层地下二层妇幼保健楼,主要建设门诊、药房、收费室、监控室、专家门诊、普通护理室、医办室、专业护理室、康复保健室、功能病房、手术室、配套设施用房、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改造二层检测楼。2.1.2建设地点:邯山区黎明街50号,原邯郸市妇幼保健院旧址。2.1.3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2.1.4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30个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邯郸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楼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的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88.14万元。
-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