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三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09:17:38 浏览:19

一、项目编号:[230701]JMGL[CS]20250002-2

二、项目名称: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三916单元 43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服务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1 . 对伊春供热集团管理的伊春市林都热电厂、伊春市热力公司、黑龙江省伊春林业发电厂及所属全部子企业 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 2 . 对企业存在的财务核算及实物管理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及具体整改措施并视情况协助落实。 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完成 1期: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和采购人需求 432,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车巍王凤敏袁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机构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进行收费,收取额度为固定额度7300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0.73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对供热集团进行清产核资):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通过 通过 74.00 16.00 4.58 94.58 432,000.00 432,000.00 1 1
黑龙江正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2.00 16.00 5.73 93.73 345,600.00 345,600.00 2 2
黑龙江利瑾海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5.00 16.00 10.00 91.00 198,000.00 198,000.00 3 3
黑龙江正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66.67 10.00 5.08 81.75 390,000.00 390,000.00 4
黑龙江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2.00 15.00 4.58 81.58 432,000.00 432,000.00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伊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4号

联系方式:0458-3971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钧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泰海花园小区17栋3单元4层1号

联系方式:13199299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99299091

黑龙江钧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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