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1:15:39 浏览: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0:5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18日至2025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5:00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线开标
预算金额¥1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项目联系电话07562550023
采购单位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266839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550023
附件: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5041401).zip
附件2资格承诺函.docx

项目概况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5-057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2025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材食品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农畜产品批发服务食材食品配送1(年)详见采购文件1,72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5年6月-2026年5月),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中标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食品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行业为: 批发业 ),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说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要求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材食品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18日 2025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线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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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  址: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联系方式:0756-7266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  话:07562550023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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