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5:17:45 浏览:20

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标段编号:EP-DSCG2025023A

标段名称: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西昌南路188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捌拾捌万元整(3880000.00元)

评审得分:94.61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砀山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需求:通过综合利用监测设备、数据模拟分析手段、现场排查等,为我县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和技术指导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志来(组长),单武,樊繁,喻娟娟,赵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11.4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电话:15955578783。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砀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市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址:砀山县砀郡路北150米

联系方式:18755785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方式:159555787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伟、孟苹

电   话:18755785789、1595557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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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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