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4年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2025-04-18 16:26:31 浏览: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省级防汛抢险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本项目有文件投诉,按照财政监管部门要求,暂停开标。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12-3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21 09:00:00,更正为:2025-12-31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公告中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暂定的项目暂停时间。

实际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送样时间以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

样品要求:

说明:供应商递交的样品用于评分,未提供样品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样品不得分。

1.样品递交时间:本项目暂停中,暂不接受送样,送样时间随恢复公告一并发出。送样人需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函,供应商远程解密人员无需到达代理公司现场,建议供应商另安排递交样品人员到达代理机构,避免因递交样品耽误线上解密等程序从而可能导致解密不及时而废标。

2.样品递交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

3.样品内容要求:

序号

样品名

1

防汛纤维毯(1m×1m)

4.样品包封要求:供应商递交样品时须用不透明的纸箱密封、遮挡样品,如因供应商未完好密封造成的泄露信息等任何情况,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样品包装及样品本身不能有任何体现供应商的标识,包括含有供应商或生产厂家的合格证和水洗标,若有属于未提供样品。

5.样品运输、取送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供应商可以参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评审专家将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样品进行评审打分。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交由采购人封存供货验收时作为核验依据。未成交的样品由采购人通知取回后及时取回。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山路76号

联系方式:0451-51518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6号

联系方式:0451-85975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梦璇

电话:0451-85975671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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