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7:48:53 浏览: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5年04月18日 17:3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袁文军,赖荣福,胡斐
总成交金额¥114.7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晨
项目联系电话0753-2199199
采购单位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3-3682839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3-2199199
附件:
附件1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pdf
附件2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pdf

一、项目编号:GZSWMZ25FC03001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兴宁市兴城曙光南路就业大厦1,147,6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1其他服务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按合同约定日期,满1年按磋商文件服务范围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袁文军(采购人代表)赖荣福胡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执行收取。
【其他补充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4、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1.6181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后勤辅助性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兴宁市兴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通过44.3336.679.9290.9211
广州韬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5.6734.6710.0070.3422
梅州市中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1.0021.679.9062.5733
梅州众太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3.0017.009.9159.914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兴宁市兴城人民大道

联系方式:0753-36828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丽都中路恒泰花园B7、B8栋二层

联系方式:0753-219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晨

电  话:0753-2199199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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