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中!同江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8:58:38 浏览:26

(招标编号:ZZ50815FW001800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江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已由同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江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同发改〔2025〕4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市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同江市。
2.3项目规模:同江市现有供水管网,包括城市主干道及各街区的供水管道(直径100毫米以上的),总长度94303米;泵站共计27座,涵盖不同区域的加压泵站和提升泵站,以及配套设施,如阀门、水表、消毒设备等。
2.4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权涵盖供水服务中心的三江口净水厂生产运行、城市输配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运行维修管护、同江全市水表的安装更换维护和管理、水质监测检测、水源地保护区所有设备设施运行管护、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报装报修、全市水费收缴及收费大厅全部业务经营权。
2.5特许经营期限:28年。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最低投标限价:9055.5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在2022年后注册成立,则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如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财务状况承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公布的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4.2营业执照;
4.3财务审计报告;
4.4信誉要求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及资格要求全部内容,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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