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招/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0 16:34:38 浏览:27

(招标编号:XHDL-2025-029)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招商,共划分为2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一标段);(002)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家公司响应。关联关系包 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同-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
5.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 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 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 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响应人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9.响应人在青岛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力。; (002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家公司响应。关联关系包 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同-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 5.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 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 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 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响应人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9.响应人在青岛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响应人携带资料线下报名。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 不受理其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XHDL-2025-029
2.经营地点:青岛胶东国际机场航站区范围内
3.项目内容:2025年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文创商品合作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进行招商, 共划分为2个标段,每标段招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信息如下表所示: 标段位置编号产品组合经营期限(会计年)1文创产品旅行用品、日用品、文具、工艺品等1+1
2联名产品与知名品牌联名合作开发酒类、饮品类、食品类文创产品1+1
项目要求及特别说明:
(1)本项目诚邀具备雄厚实力的知名商业经营单位携手合作,共同开展联名文创产品开发 及销售工作。招商人高度重视合作单位的品牌影响力,因此响应单位应优先选择知名度高、 吸引力强且深受机场客户群体喜爱的品牌参与项目,以确保项目品质与市场竞争力,实现互 利共赢的合作目标。
(2)响应人需在青岛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 力。
(3)本项目合作期限年度具体指会计年度。合同起始日以双方签署的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原则上不超过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的40天。
(4)响应人不得有欠缴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款项行为。
本项目各标段可兼投兼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响应人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无欠付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款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家公司响应。关联关系包 括母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
5.响应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响应人与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合作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 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 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 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响应人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9.响应人在青岛机场内已开设运营商业店铺,具备在航站楼内直接销售文创产品的能力。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商底价
提成比例:商品销售额的10%。
五、获取招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
2.方式:线下获取招商文件。
3.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所需材料获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 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6.招商文件200元,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 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 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 响应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响应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 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