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0 22:39:53 浏览:2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西乡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西乡县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0日 20:3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
预算金额¥89.0852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16-8832489
采购单位西乡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西乡县大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92639190
代理机构名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6-8832489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项目概况

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XH-HZ-023

项目名称: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852.1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90,852.1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90,852.12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1(项)详见采购文件890,852.12890,852.1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5 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西乡县大河镇大河社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无在建工程;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供应商应按照汉中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的通知》(汉采办采管〔2024〕20号)文件要求,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1日 2025年04月2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 39 号陕西中航建筑设计院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文件时需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磋商文件须至代理机构现场获取,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乡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西乡县大河镇

联系方式:13992639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39号

联系方式:0916-88324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916-8832489

中正信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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