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13:35:54 浏览:3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3: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393306/07
采购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8787870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附件:
附件1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350001]FJGC[GK]2025001-120250421001)-文件集

项目概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01]FJGC[GK]2025001-1、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GC[GK]2025001-1

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采购包1(近岸海域生态趋势性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近岸海域生态趋势性监测1(项)开展近岸海域生态趋势性监测,布设62个固定站对福建近岸海域水文气象、水体环境和生物群落开展8月航次监测。开展2025年福建近岸海域生态状况评价,掌握我省近岸海域生态基础状况,识别生态问题。1,1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监测评价报告、工作报告和图件交付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前,其它成果交付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

采购包2(闽江口生态系统预警监测):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C19010000-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闽江口生态系统预警监测1(项)开展闽江口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基于闽江口生态系统现状调查,针对生态问题和潜在风险,遴选关键物种、关键生境指标,开展预警监测,动态掌握闽江口生态系统变化情况。6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各项成果交付时间均为2025年10月31日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条件中【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材料。 注: 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①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一般资格证明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③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总数不超过3家。;(5)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投标人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认证范围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或者水质)、海洋生物生态(或者海洋生物和生态、或者生态和生物)等相关领域。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其中至少一家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认证范围包括海洋水文、海洋气象、海水(或者水质)、海洋生物生态(或者海洋生物和生态、或者生态和生物)等相关领域;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

(1)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法定条件中【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的材料。 注: 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投标保证金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四、投标”关于“10.9投标保证金” 第(2)、(3)点的要求。;(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①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②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一般资格证明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文件。③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总数不超过3家。;(5)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6)投标人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认证范围包括海水(或者水质)、海洋沉积物(或者沉积物;或者土壤、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或者海洋生物和生态、或者生态和生物)等相关领域;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其中至少一家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且认证范围包括海水(或者水质)、海洋沉积物(或者沉积物;或者土壤、沉积物)、海洋生物生态(或者海洋生物和生态、或者生态和生物)等相关领域;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 号)。的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4-21 2025-04-27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2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CGXM-2025-350001-00899[2025]00168。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汉铭、林水芳、陈云/0591-83393310)、负责人(唐丽玉、吴晓君、游莲钦、李水清/0591-8339330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6号

联系方式:87878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汉铭

电话:0591-83393306/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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