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档案异地存储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5-04-21 15:21:04 浏览:2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档案异地存储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1日 14: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1日至2025年04月28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
预算金额¥2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81875882
采购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8688877-5632
代理机构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先生13581875882

项目概况

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档案异地存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51Z1058

项目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档案异地存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病案及其他档案库存量1000箱。乙方提供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为甲方提供档案存储以及档案相关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档案箱、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档案运输、档案存储、档案调阅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三年(一次性签署)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根据项目类别和性质执行相应的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之外的供应商,近五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不同潜在供应商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乙级的供应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投标、承接业务的,应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令 2020年第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乙级资质单位拟在注册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外承接涉密印制业务的,应当向业务所在地的省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接受保密监督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现场领取,需由经办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确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授权事宜含“领取磋商文件”,加盖公章、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盖章)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或网络远程获取:在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远程报名,请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作为邮件题目,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到邮箱306155849@qq.com,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发放报名登记表及标书款汇款信。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项目预算金额:8万元/首年。次年起,每年根据分项报价单据实结算(支付上限8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中医科学院眼科医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3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10-68688877-5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13581875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58187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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