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17:04:26 浏览:21

一、项目编号:[230303]HLJXKP[CS]20250001

二、项目名称: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风路4-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B10座411、413、418室 2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服务类(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按《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全面推进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的通知》《鸡西市幸福河湖建设规划》等要求按时完成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技术成果。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 1期:采购人按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审查验收 2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利华(采购人代表)张义三芮双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并结合成交金额计取,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于成交结果成立后三日内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付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420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恒山区艳胜沟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及自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70.00 5.00 10.00 85.00 280,000.00 280,000.00 1 1
黑龙江省龙研水利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通过 51.33 5.00 9.18 65.51 305,000.00 305,000.00 2 2
辽宁泽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8.00 0.00 9.33 47.33 300,000.00 300,00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恒山区中心路65号

联系方式:0467-24621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黑龙江鑫鲲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东岸名苑小区2号楼-门市-10

联系方式:17382735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黑龙江鑫鲲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7382735766

黑龙江鑫鲲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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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21 16: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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