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招/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PE井筒及井座、马鞍卡、PE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22:20:07 浏览:30
(招标编号:JXGS-ZZ-2025-3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静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PE井筒及井
座、马鞍卡、PE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086.11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龙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静海区13个乡镇35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建设。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新建污水处理站与敷设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安 装检查井与三格化粪池等。用于收集农户厕所污水、洗浴废水、洗衣废水和厨房废水(简 称“四水”)和村内中小学校、村级活动场所、养老院等公共场所所产生的污水,并通过污 水管网将污水排至集中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预计新修污水管网256km,修建化粪池 约17741个,修建检查井11805座;新建污水处理站23座,新建处理规模2710m3/d(含扩容20m3/d)。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PE井筒及
井座、马鞍卡、PE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静海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设计(EPC)服务项目-PE井筒及
井座、马鞍卡、PE化粪池、玻璃钢化粪池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报名参加和开展 本项目服务的投标单位须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 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验资报告)。
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 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8.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1日11时00分到2025年04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复印件。(2)线上报名:供应商请将如下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 表资格证明(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复印件(邮件主题为:JXGS-ZZ-2025-30报 名信息),项目联系人通过邮件予以回复。(3)文件售价5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1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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