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江县2025年物流园及水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08:58:44 浏览:23

绥江县2025年物流园及水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绥江县2025年物流园及水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在昭通市“一通道两枢纽三中心三转运多节点”的水运发展规划布局下,随着水绥一体化发展的提出,绥江作为长江通道上延的新阵地,为更好融入长江经济带和金沙江开放合作经济带,绥江水运发展服务能力的提升势在必行、刻不容缓。现拟开展绥江县新滩货运码头、新滩物流园区及南岸物流园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新滩货运码头位于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新滩溪特大桥东侧水绥二级路侧,属绥江港中城作业区,码头后方分布有绥江县境内的诸多矿点,为方便矿场资源的运输,拟建新滩货运码头。码头拟建设5个1000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受力按3000吨级考虑),由于水绥公路横贯新滩货运码头陆域部分,为保证码头建成后使用的便利性,在绥江县新滩货运码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阶段需以“退路兴港、以港兴矿”的思路研究水绥公路改线工程。同时,结合绥江县现阶段综合交通发展现状,在新滩码头附近同步开展新滩物流园区及南岸物流园区的建设,着力打造区域性多式联运示范区和大宗物资仓储、加工贸易基地,推进“港-产-城”联动发展,争取将绥江县建设成为辐射滇东北、联动长江中下游的商贸服务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4-22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江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0870-7943392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 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数字证书(CA)办理,具体流程详见交易系统网站,交易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绥江县交通运输局 经办人: 黄忠涛
办公电话: 15198505479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大道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鲁宏
办公电话: 15687372569 移动电话: 156873725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600202500144001001
标段名称: 绥江县2025年物流园及水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4-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5-13 09:00
开标地点: (绥江)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01.79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开展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要的调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规范要求分别编制绥江县新滩货运码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新滩物流园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南岸物流园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直至通过专家评审及完成项目报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昭通市绥江县境内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上明确、签订,出具各方已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成员应按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承担本项目工作任务;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将不予通过评审。
资质要求: 投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备案并列入工程咨询单位公示名录,且咨询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航道工程)”和“建筑”,咨询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持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证书,登记专业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或“建筑”。
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核对投标人企业业绩无要求。
其他: 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扫描件.pdf2025-04-21 13:32:3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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