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应急维修工程供应商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11:21:10 浏览:23
(招标编号:PYGP-2025-ZC-028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应急维修工程供应商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应急维修工程供应商库服务,承揽静文高级中学20万元以 下的维修工程,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取三家合格投标人,为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提 供应急维修服务。服务期内,招标人对各入围供应商的实际工作量及结算金额不予承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应急维修工程供应商库服务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静文高级中学应急维修工程供应商库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市计报 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
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 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 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 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2.招标文件售价:¥3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联系人:陈先生 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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