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疆科普文化综合体(喀什文化中心及展陈配套)检测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 19: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5月07日 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 ||
预算金额 | ¥197.7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钱国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39489796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天山西路28号(喀什地区博物馆)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9990884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39489796 |
项目概况
南疆科普文化综合体(喀什文化中心及展陈配套)检测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MYCG2025-036-01
项目名称:南疆科普文化综合体(喀什文化中心及展陈配套)检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77700
最高限价(元):1977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南疆科普文化综合体(喀什文化中心及展陈配套)检测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19777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南疆科普文化综合体(喀什文化中心及展陈配套)检测项目包括土钉抗拔承载力检测、基坑监测、地基承载力检测、压实系数检测桩身完整性(低应变桩基检测),单桩承载力检测(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沉降观测、实体检测(钢筋密度、保护层厚度、混凝土强度回弹)钢结构拉拔检验、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测、钢筋结构防腐、防火涂料厚度检测、建筑幕墙检测(气密性、抗风压性、水密性、平面内变形性能)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专项资质(专项资质须包含主体结构、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及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7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说明如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等行政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重新核定有关事项范围:具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旧标准(建设部令第14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延用企业原来获取的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资质投标。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喀什市天山西路28号(喀什地区博物馆)
联系方式:18999088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新城南路5号院金洋芋大厦11楼
联系方式:15739489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国虎
电 话:1573948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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