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含干燥机、压缩空气储气罐)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空压机及后处理设备(含干燥机、压缩空气储气罐)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宁发改能源(发展)函〔2024〕2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是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投资项目,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煤电项目之一。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的超超临界、一次再热、间接空冷燃煤发电技术,同步建设配套的光伏新能源项目,计划于2025年开工建设,2026年机组投产发电。项目紧紧围绕智慧能源、节能环保建设目标,努力打造安全、智慧、绿色、高效、一流的区内示范、国内优质工程。
2.2计划工期: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2.3招标范围:宁夏电投永利2×66万千瓦煤电项目工程公用压缩空气系统7台空气压缩机、7台干燥机及压缩空气储气罐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方案优化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空压机设备供货合同业绩2份(不含改造)。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黑名单”中所列公司处罚有效日期晚于投标截止日的限制参与此次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0 时 0 分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15 日 9 时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5096103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永利电厂院内1号
联 系 人:赵 阳
电 话:0951-39991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48号
邮 编:710004
联 系 人:刘世坤
电 话:0951-5096024
电子邮件:liushikun@cweme.c o m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