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4 09:13:12 浏览:23

天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天长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

cztcgc202503-019

招标人

名称

天长市千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天长市

联系人及电话

陶主任 0550-238177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邦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长市学苑路天驰文庭雅苑二层商业房44-48号

联系人及电话

薛工 1775500854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4月21日8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安徽尚特杰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成员方: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承装(修、试)四级资质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下浮率)

8%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李云飞

设计负责人:付强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1112018201908430

设计负责人:DF20194100383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不高于 365 个日历天。单个子项目建设周期(备案- 并网)原则上不超过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远山建安技术有限公司

成员方:中鉴兴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承装(修、试)四级资质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

投标报价(下浮率)

11%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刘关永

设计负责人:董刚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1522016201604134

设计负责人:2021122118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365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人:安徽灵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员方:泽圣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承装(修、试)四级资质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

投标报价(下浮率)

11.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姓名

项目经理:徐学飞

设计负责人:张应文

证书名称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经理:皖234192019738

设计负责人:DG20162200197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不高于 365 个日历天。单个子项目建设周期(备案- 并网)原则上不超过 120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

(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98000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天长市千秋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或安徽邦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长市学苑路天驰文庭雅苑二层商业房44-48号联系人:陶主任、薛工,联系电话:0550-2381770、17755008543 

异议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天长市广场东路国土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 法制监督检查股,联系电话: 0550-2392322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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