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浦口分中心) NO.2023G59地块施工图设计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PKFJ2500635-01SJGH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7: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现修改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增加:7、关于投标保证金减免措施如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对诚信状况良好的投标人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1)施工项目(含工程总承包),投标保证金金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2)服务类项目(含全过程咨询)货物类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免收,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减半收取。3)诚信状况良好是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国家、省信用平台网站没有失信行为被公示。4)实行减、免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其他要求按《关于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执行。8、本工程支护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3日 09:3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南京长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江苏中审方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4楼 |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东区1号楼10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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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18851044909、13382799448 |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 025-58151332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