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成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4 12:34:30 浏览:4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成型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航空航天工业设备/试验设备,货物/设备/仪器仪表/试验仪器及装置/其他试验仪器及装置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4日 10: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预算金额¥9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项目联系电话13612014680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商工 022-23861246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慧、唐颖、赵静 13612014680、022-24893666
附件:
附件1需求书.doc

项目概况

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成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EC-3766.08

项目名称: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成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高分子材料改性加工成型设备采购项目。主要设备包括双螺杆挤出造粒实验线、转矩流变仪、小型精密橡胶挤出压延实验线等,以及流延模头等其它配套材料和安装调试,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进行价格评审。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以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截至磋商时间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供应商参加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须提供2024年1月至磋商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书。(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方式:现场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请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授权书(格式自拟)。磋商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商工 022-23861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1-401            

联系方式:张慧、唐颖、赵静 13612014680、022-2489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慧

电 话:  13612014680

 

相关公告

蒙ICP备13003354号 SITEMAP地图
Copyright 2000-2025 www.8337.net 采购与招标网 版权所有 本站数据来源于网络,均公开免费使用,如果问题请联系service@8337.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