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网络安全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服务/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电信服务/网络接入服务,工程/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14:07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4月14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4月2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郭灿,王冬晗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7945198-572、296 | ||
采购单位 | 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老师,010-843768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郭灿,王冬晗,010-87945198-572、296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33-251413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经采购人确认,现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做出以下变更:
1.删除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证明文件:(13)★“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条款;”;
2.删除“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及要求”中:“以下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不满足,则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3.“第三章 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及要求”中:“★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以及三年产品续保服务承诺函。”变更为:“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一证明材料:
(1)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以及三年产品续保服务承诺函,需提供原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原厂商三年产品续保服务或同等服务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4.“第六章 评审标准及细则:综合评审表:三 技术部分”中增加“续保服务承诺: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以及三年产品续保服务承诺函,或供应商能够为采购人提供原厂商三年产品续保服务或同等服务的承诺函,得3分。”评分索引表同步修改;
5.“第六章 评审标准及细则:综合评审表:三 技术部分”中“技术响应方案15分”变更为“12分”,评分索引表同步修改。
6.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项目概况
并于2025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01会议室”
变更为:
“项目概况
并于2025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4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02会议室”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中国反兴奋剂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010-843768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楼京城机电大厦A座第17层1712室
联系方式:郭灿,王冬晗,010-87945198-572、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灿,王冬晗
电 话: 010-87945198-57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