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原丹东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收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
采购单位 |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丹东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4日 14: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5月06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 ||
预算金额 | ¥89.0125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5-2199688 | ||
采购单位 |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警官 0415-4144699 支队纪检监督电话:0415-4144991转308 总站纪检监督电话:024-86501111转7203、72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平 0415-2199688 |
项目概况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原丹东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收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5040901
项目名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原丹东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收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0125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9.0125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原丹东支队机动大队营区收尾项目新装用电工程,变电所建筑面积107.84平方米,一层砖混结构,檐高4.7米。
工程内容包括:变电所工程及10KV外线工程。
1、变电所工程
1.1建筑与装饰工程:毛石基础,墙体采用MU10承重空心砖砌筑,
地面做40厚C20细石混凝土,天棚混合砂浆打底刮腻子喷大白浆,内墙面混合砂浆打底刮腻子喷大白浆,外墙面水泥砂浆打底粉刷外墙涂料,屋面做SBS防水4mm厚两道等;
1.2电气工程:新建变电所10kV系统、变电所0.4kV、变电所照明系统、变电所接地工程等。
2、10KV外线工程:两条ZC-YJLV22-8.7/15kV-3×120高压电缆(一运一备)地埋敷设至新建315kVA土建变电所进行供电及电缆保护管敷设。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还须具备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1号
联系方式:张警官 0415-4144699 支队纪检监督电话:0415-4144991转308 总站纪检监督电话:024-86501111转7203、7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吴平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平
电 话: 0415-2199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