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
发布时间:2025-04-25 09:03:17 浏览:20

(招标编号:DLTEDA-ZH-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大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沼气为招标人渗滤液处置过程中的厌氧沼气,渗沥液厌氧发酵沼气中甲烷 含量约65%左右,产量约200~800m3/h之间,沼气产生量随季节的变化随厌氧处理量波动。
具体沼气量和沼气各组分浓度以现场实际工况为准,投标方可现场勘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 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签订立合同的权 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必须 包含发电业务或“沼气综合利用项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2)投标方至少具有1个沼气综合利用运营业绩。(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货合同协议书复
印件为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近3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5)投标企业在如下信用查询网站不存在失信行为。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3.2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资质、投标人信誉白行承诺书、业绩合同、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 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方进行资格 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 议结果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大连市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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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bzx518@126.com
本文转自→https://www.zsztb.cn/class6/6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