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上海市测绘院2025年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5 09:03:17 浏览:18
(招标编号:SHZC20252357)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测绘院2025年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技术支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950.0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测绘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95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测绘院2025年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技术支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测绘院2025年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技术支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 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 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 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 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 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 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 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16时00分到2025年04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1、采购需求:为进一步提升上海市测绘院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强化数据支撑与决策能力、优化规划与自然资源监管、推动信息化、数字化与业务深度融合、 增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以及促进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同时为保证上海市测绘院自然 资源信息化工作IT基础架构(本地机房、云上、指挥监测中心)以及已投产的应用系统、 软硬件维护、安全产品、安全服务等正常运行,降低整体管理成本,提高网络信息系统的整 体服务水平,开展本项目的支撑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招标需求)
2、合同履行期限: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招标需求)
3、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或投标人与之签订的聘用合同;
4、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投标并满足上述条件的合格投标人,供应商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复印 件一套,在上述时间段内至代理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领 购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 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 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投标人须保证登记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 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 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对潜在供应商部分证明资料的审核系招标人为便于后续采购活动开 展、减少无效投标响应的前置服务,该服务不属于前置资格审查,该服务产生的建议不影响 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正式供应商资格审查按法定程序进行。
5、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 工:18310177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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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bzx518@126.com
本文转自→https://www.zsztb.cn/class6/63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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