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某单位2025-2026年审计咨询服务比价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5 11:08:48 浏览: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2025-2026年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审计服务

采购单位SPD-21
行政区域南明区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9:52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5:00
预算金额¥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65046775
采购单位SPD-21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先生 13765046775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比价采购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附件1-3.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贵州某单位2025-2026年审计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贵州某单位2025-2026年审计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7650467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SPD-21

采购单位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先生 13765046775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贵州某单位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拟通过比选采购选聘一家项目审计咨询服务机构,对贵州某单位2025-2026年投资建设采购项目及其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1.本项目预算为180,000元。

2. 本项目报价为折扣率,含审计服务收费标准明确的税费、人工费、管理费等费用。

3.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成交。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按供应商报价(折扣率)用从的顺序排名,排名第1名者成交。如仍无法确定成交者,则另行通知组织第二次报价且第二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

4.供应商应有明确报价,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无报价、不按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从事本项目内容相关审计工作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地点

1.检查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五)服务内容 

1、对贵州某单位投资采购建设的信息化类项目(包括信息系统定制软件开发类、信息系统货物采购类、信息化装备采购类、信息系统服务类或信息系统环境工程建设类项目等)、非信息化项目(包括装备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及建筑工程类项目开展预算审核、采购文件审核、待签合同审核、结算审核和效益情况审核等工作,对项目从投资经济活动开始至结(决)算为止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核监督,重点对项目概(预)算的科学合理性、采购文件的公平公正性、待签合同的合法合规性、竣工结算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和流程合规性、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具体如下:

(1)预算(控制价)以及采购文件编制审计。主要审核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客观事实、报价是否合理合规,采购方式是否符合规定,采购需求是否与立项时的需求一致,各项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是否存在故意抬高采购人条件内容,是否具有倾向性,关键设备指标是否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2)待签合同审计。送审项目采购结束后,对正式采购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待签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合同主体资格、价款约定、商务条款、违约责任等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等。

(3)结算审计。主要对项目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和评价。重点审核项目结算资料是否完整、项目合同及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实际人工工时量是否计算准确,计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材料设备价格是否与合同一致等。

(4)与上述审计工作直接相关的其他审计内容。

(5)以上环节含流程审核,对所有送审项目流程发表审核意见,对未完成流程提出审核建议,出具审核项目详细情况汇总表、审核的单个项目情况汇总表、送审资料审核表和经济数据分析表,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6)在上述审计基础上,提出管理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以下审计成果文件:采购文件审计意见、预算(控制价)审计意见、待签合同审计意见,结算审计意见及其他审计结果文件。

(7)有关项目建成后的使用效益情况审核。

(8)按照采购人指派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2、对贵州某单位对所属单位组织开展的财政财务收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内部控制审计、信息化项目专项审计、非信息化项目专项审计、建设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审计文书整理等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预算管理、预算执行情况审核。

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资金管理、经费管理、内控执行、费用开支、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税费管理情况审核。

项目建设报建程序合规性和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单位招投标程序等合规性审查;单位政府采购程序、合同等合规性审核。

(2)项目建设预(概)算执行情况、经费支出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变更及索赔情况审核。

项目质量是否验收合格。由无因涉及失误、监理履职不到位、施工管理控制不严等造成损失浪费、进度滞后、质量隐患等问题。

(3)其他专业业务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是否合法合规等咨询服务。

(六)服务需求 

1、服务要求

(1)服从采购人针对具体项目的时间安排,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成果文件,对采购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在2日内做出书面答复。

(2)在服务工程中落实国家、贵州省以及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的规定,加强服务工作。

(3)服务工作中使用规定的标准、规范以外,需参考其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4)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实施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如不能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应征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5)成交人参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并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人员,如特殊情况下须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项目配备人员,则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6)独立完成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完成。

(7)在参与业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8)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参与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业务的有关情况,并严格遵守国家各项保密规定。

(9)审计的项目如有问题,需在成果文件中出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10)如委托的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后还未结束,该项目须按项目委托书及合同条款的要求出具成果文件移交至采购人后方可结束。

(11)合同履行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人如将已接受的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成交人参与采购人审计监督工作背离或应当回避的其他部门业务,合同终止;

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采购人批准,因成交人的原因,单位或个人披露参与项目的有关信息,且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业务的有关情况,合同终止;

成交人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业务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协议;

成交人审计的内容,经采购人单位内部审计或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出现3次成交人未审计出的问题,合同终止。

2、相关配套服务

(1)提供7*24小时通讯服务。

(2)根据采购人的需求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及全方位咨询服务。

3合同延续年限、条件和方式: 本项目合同履约期到期后,采购人依据本项目的服务履约评价情况及实际需要,并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2号)等规定,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采购需求)相对固定、连续(延续)性强、经济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3、收费标准

审计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项目类型

审计类别

审计费

折扣率

计费金额区间(万元)

审计费率

信息化项目

预算文件、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计

小于30(不含)

3.50%

   %

30-60(不含)

3.00%

60-100(不含)

2.50%

100-500(不含)

1.50%

500-1000(不含)

0.30%

大于1000(含)

0.02%

结算审核

审减金额

5.00%

非信息化项目

预算文件、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审计

小于20(不含)

3.00%

    %

20-50(不含)

2.50%

50-80(不含)

2.00%

80-120(不含)

1.50%

120-500(不含)

1.00%

500-1000(不含)

0.30%

大于1000(含)

0.020%

结算审核

审减金额

5.00%

建筑工程类项目

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及结算审计

预算及结算审计,按照贵州省-贵州造价咨询收费标准-黔价房[2012]86号,文件公布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采购文件及待签合同审计,按照固定单价3000元/件(不作下浮)。

    %

管理审计与常规审计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需从成交乙方抽人参与审计组,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于高级职称资格的每日3000元,有中级职称或相当于中级职称资格的每日2000元,有初级职称或相当于初级职称资格的每日1000元。(此费用为固定标准,甲方根据实际支付,不包含在本次价格评审中)

    %

 

注:(1)采用分段累进方式计算。

(2)信息化及非信息化项目审计,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四个环节所占比重:50%、10%、10%、30%;对同一项目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结算四个环节审计的,以被审计项目送审预算为基数,按照审计费率表中费率标准计算一次费用(同个环节多次审计的按一次计算),结算审计另加审减金额×审计费率×(1-报价下浮率);对一个项目的某个环节进行审计的,以送审环节对应的送审金额为基数,按审计费率表中对应的费率,乘以当前环节所占比重进行核算。

(3)决算审计、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收费按照预算、采购文件或待签合同收费标准计算。

(4)各审计项目所在地若为非贵阳市范围的,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不得高于甲方内部实行的差旅费标准(差旅费仅指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5)单项审计服务费金额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

5、付款方式:采取“一事一结算”方法,按被审计项目进度结算(预算、采购文件、待签合同和结算比重分别为50%、10%、10%、30%),乙方出具审核报告经甲方复核通过的,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于30天内完成付款。

(七)验收标准

1、审计服务工作完成后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2、审计服务工作及成果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采购人将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审计服务质量考核表

序号

类别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分值

扣分

得分

扣分原因

1

服务质量

审计过程

(50分)

审计服务机构在领取项目单位的送审资料后48小时内,向项目单位反馈资料完整度或增补资料清单,未在规定时间反馈的,每次扣2分。

10

 

 

 

2

审计服务机构安排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等不符合项目要求。(一人次扣3分)

10

 

 

 

3

项目审计、管理与常规审计方面工作中,存在应发现未发现的问题,每次扣3分。

15

 

 

 

4

结算审计时,审计服务机构的审计人员必须根据程序到现场勘查、测量或者监督盘点,掌握项目实际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向采购人审计部门汇报,对未按程序实施结算审计的,每次扣2分。

10

 

 

 

5

审计质量

(15分)

审计报告应表述准确,内容详实,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审核责任、审核依据、审核程序、审核结果、审核建议、审核过程、审核对比表和附件等,内容不完整的,每次扣3分。

15

 

 

 

6

审计效率

(5分)

审计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计工作,完成时间以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凡未经采购人审计部门同意的,超期一次扣2分。

10

 

 

 

7

资料归档

资料归档

(5分)

项目完成后未及时完成项目资料归档,发现一次扣2分

5

 

 

 

8

审计纪律

审计纪律执行及职业道德遵守情况(10分)

认真执行廉政、保密等工作纪律。发现有违反一次扣5分

10

 

 

 

9

其他

其他

项目部门对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价

10

 

 

 

10

 

合计

 

100

 

 

 

 

注:

(1)审计服务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不扣除服务费;

(2)审计服务得分低于85分,每低于5分(不足5分按5分计算)扣除年度审计服务费2000元。

(3)审计服务考核得分在70分(不含)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扣除当前年度审计服务费金额30%费用。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2);

4.供应商声明函,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见附件3);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7. 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壹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158258750@qq.com)。送达截止时间:202542915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54291500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5: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项目要求所有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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