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编号:EP-SXCG2025041A
二、标段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鼎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城镇商南路63-3号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 63%)壹佰万元整(约1000000.00元)
评审报价金额:壹佰万元整(1000000.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做好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和特巡警大队值班备勤就餐保障工作,现对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招标内容:晚粳米、高筋粉、肉制品、蔬菜类、水产品、豆制品、禽蛋类、调味品等。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1 、每天送何种肉类、素菜及调料,由招标人按照食谱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按照食谱进行合理配送。文件中未列明的食材及标准要求以采购人配送需求为准。 2、结算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数量不足要求任何补偿。 3、供应商负责组织团队为采购方提供日常食材配送工作,配送肉制品、素菜、水产品等。配送地点为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指定地点。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供货质量和价格以及服务表现,对供货种类、供货量等进行调整(增、减甚至终止供货)。 4、中标供应商所配送的商品必须为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 5、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食品。 6、中标供应商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 7、中标供应商需具备一定信息化管理服务能力,能对采购人定时提供每日菜价查询、每日供应量、历史供应量明细清单查询等服务功能。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本次采用1+1+1的形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续签金额保持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光胜(组长),肖莉莉,潘得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4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桃园路1472号,联系电话:1385575181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泗县屏山镇彩虹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口东
联系方式:13905670626
名 称:深圳市华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桃园路1472号
联系方式:13855751819
项目联系人:何继明、刘武云
电 话:13905670626、1385575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