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沈阳海关网络设备运行基础环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 ||
行政区域 | 浑南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12: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5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7室(开标室一)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5月08日 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7室(开标室一)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姜明涛、董爽、杨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180489-0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宋先生024-226953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姜明涛、董爽、杨雪 024-23180489-0 |
项目概况
沈阳海关网络设备运行基础环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617605357@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50412
项目名称:沈阳海关网络设备运行基础环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针对沈阳海关网络设备运行基础环境涉及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具体设备及维修保养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起始日期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69室)或电子邮箱617605357@qq.com
方式:(1)现场方式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69室购买采购文件(供应商需自备现金)。(2)电子邮件方式获取要求: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的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的将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标书付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617605357@qq.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采购文件前,请仔细核对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电汇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只支持对公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组编号)。汇款账号:户名: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新世界支行 账 号:1249 1136 6410 001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7室(开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0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67室(开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6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024-22695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合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华阳国际大厦22楼2255
联系方式:姜明涛、董爽、杨雪 024-231804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明涛、董爽、杨雪
电 话: 024-231804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