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其他商业保险服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再保险服务,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 ||
采购单位 |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公告时间 | 2025年04月25日 17: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8.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84951330 | ||
采购单位 |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先生0903-2053740 李先生0903-205353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何晏13999202303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需求.docx |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或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4S[2025] 18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本级2025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51辆车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责任险(100万元)及座位险(每人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6日 至 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或线上获取
方式:领取采购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标包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书写在一张A4纸上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196903636@qq.com。招标代理公司以纸质版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交付询价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丝路迎宾酒店15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和田市屯垦西路138号龙煤大厦丝路迎宾酒店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19号
联系方式:田先生0903-2053740 李先生0903-205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文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景苑小区1号楼1805室
联系方式:何晏13999202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晏
电 话: 1538495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