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产物和园林有机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6 16:16:08 浏览:25
(招标编号:TTZB-2025-CG01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产物和园林有机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00万元,招 标人为新疆绿能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规模:日处理污泥100吨污泥干化车间(年运营365天:其中检修时间20天, 总处理规模为3.45万吨/年),主要分布污泥脱水间、污泥碳化间等功能区,购置相关生产 设备及运输设备。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 其中包含日处理100t含水率80%左右的污泥脱水、干化、碳化全流程生产线的工艺流程设 计(包含工艺方案、工艺施工图、土建条件图)、全流程设备采购及设备制造和安装(包含 尾气处理设施及所有设备的连接管路、动力柜至设备接线柜的电力线路连接、物料输送、储 仓、电控系统等)、污泥储存、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及竣工验收(承包人 负责整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至验收合格为止)、移交、售后服务的全过程服务,全 套设备交钥匙工程包含并不限于以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产物和园林有机物资源化利用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污水处理产物和园林有机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商;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业绩(污泥处理设备 等)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验收报告或供货合同和验收报告等;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 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a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 不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 信名单”记录名单内:(提供获取标书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日之前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打印件 加盖公章)
5、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计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10时30分到2025年04月2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
七、其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业绩、网站截图,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加盖 公章复印件二套。售价(元):500元/家(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15790001263
E-mail:zbzx177@163.com
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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