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利县医院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8 08:50:53 浏览: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
品目

采购单位平利县医院
行政区域平利县公告时间2025年04月28日 08:2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8日至2025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武苗
项目联系电话15809159650
采购单位平利县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842835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115535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1

项目概况

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0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GH2025-AKCG-010

项目名称: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临床检验设备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02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④《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⑤《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⑨《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⑩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采购结核病耐药快检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③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以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⑦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⑩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以上资质(资格)要求均为必备条件,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8日 2025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5月0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投标单位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否则报名无效。2.登记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投标单位发售谈判文件。3.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谈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医院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48号

联系方式:0915-8428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吾悦广场二期商铺S2-121

联系方式:0915-3115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武苗

电话:15809159650

陕西悦嘉冠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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