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园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一期)―纬三路、经八路道路提升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叶集区园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一期)―纬三路、经八路道路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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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341504001001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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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叶集区园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整体提升项目(一期)―纬三路、经八路道路提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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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34150400100117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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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安徽六安叶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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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19059990.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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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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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人:杨工、范工 电话:0551-637367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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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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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1日 10时00分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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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1 |
安徽国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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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2 |
安徽羽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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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3 |
安徽远维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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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4 |
安徽彦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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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5 |
安徽妙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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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6 |
安徽古壁山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1)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上述规定,故投标无效。 (2)你单位在本项目公布投标人名单表的签到联系方式与另一投标单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条“围、串标行为认定”第7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符合上述规定情形,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你单位投标,并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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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7 |
安徽富易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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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8 |
安徽汇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安徽汇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49%股份由六安市叶集区双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根据招标文件P50页第35条:“3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有下列第(1)款至第(13)款情形之一者,一律否决其投标;有下列第(14)款至第(27)款情形之一者,一律否决其投标,由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的第9款:“(9)与本标段的招标人、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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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9 |
安徽创江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你单位在本项目公布投标人名单表的签到联系方式与另一投标单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3条“围、串标行为认定”第7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规定,符合上述规定情形,评标委员会依法否决你单位投标,并将具体情况报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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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10 |
安徽展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上述规定,故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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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11 |
安徽跃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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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12 |
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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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13 |
安徽新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 和原因 |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第4款“递交要求”中第(2)条第2小条的规定:“……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从基本账户支付该项费用的原始凭证扫描件、或未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扫描件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该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的,将视为基本账户不正确,导致投标无效”。你单位提供的基本账户信息无法体现系基本账户银行出具,且其他家投标人类似基本账户信息均有银行盖章予以佐证,故根据招标文件上述明确规定,评委会一致认定你单位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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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成交) 单位 |
名 称 |
牵头方:安徽衡格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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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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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纬二路云瑞家居广场1幢 401-416 室;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干汊河镇商贸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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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费率(%) |
壹仟陆佰贰拾贰万零伍拾贰元壹角壹分 (16220052.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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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陈鹏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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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81904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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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 |
汪诚诚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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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舒城县春秋路(三里河路-梅河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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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4月27日 |